【新聞稿暨發言稿】「不要再有下一個「畢安生」,婚姻平權就是現在!」記者會

【發言稿】

文 /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秘書長 胡勝翔

我是一位精神疾病患者,同時也是一位同志,長久以來我都是一位被照顧者。現在,我則成了一個照顧者。

我與我的伴侶在一起長達十年,他花費了許多心力照顧我、支持我,我才能逐漸成長到有力量與他一起對抗社會不公,甚至籌組酷兒盟。

我們愛情長跑十年,終於在2015年05月23日公開舉辦婚禮,在眾人與親友祝福下,我們完成了心目中的儀式。雖然儀式僅僅是一個表徵,但對我們來說卻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意義。

但可惜就在我們今年的05月23日結婚兩週年當天,我的伴侶突然下肢無力而緊急送急診,當時做了電腦斷層與核磁共振等檢查。報告出來後,醫師慌張地跟我說:「你得有心理準備。」當下我崩潰了。

最後,專科醫師確診為極特殊罕見疾病「脊椎巨大動脈血管瘤」,隔天安排急刀,但在手術前醫師臨時安排血管核磁共振確認血管位置。最後因手術風險太高,死亡機率高達九成而放棄開刀。

中間過程也經歷了轉診台大醫院治療,依然得到一樣的結論,且醫師告知我一件事情:「如果血管瘤破裂,他將直接無意識的死去。看來時間應該不多了,你好好準備。」

對我來說,這幾乎是無法接受的事情,我精神幾近崩潰,但又能如何?

這疾病本身是從脊椎的血管延伸出來,加上我伴侶先天基因缺陷,導致腦動脈血管只有一條,且血管瘤已經嚴重壓迫腦幹,肢體、認知等功能將逐漸下降,且有加速惡化的跡象。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最終決定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註記,至少雙方仍有一個官方證明。如:在醫療同意權上,我至少還能得到一點空間。

我們已經等不及同性婚姻的修法,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等待。

現行的各種社福資源都是與家庭連動一起,以家庭作為一個單位。如果我與他沒有任何婚姻關係,僅僅是行政命令下的一張伴侶關係證明,我們彼此依然還是分屬各自家庭,即便我們已經組成了一個家庭長達十二年。

也許婚姻制度不是那麼令人滿意,但沒有婚姻關係前提下,我們任何資源都無法使用。從五月至今,各項輔具添購、支持服務都是各友團與酷兒盟的夥伴們、身邊的朋友們想盡辦法協助我們,讓我們減輕壓力。但是這些協助依然有限,畢竟輔具高昂的價格與作為照顧者的我,同時身兼經濟支柱,早已無法繼續扛起如此龐大的各種壓力,我很害怕早晚只會與他一起走上自殺這條路,因為別無選擇。

我記得辦理註記前,我伴侶的媽媽很納悶地說:「為什麼是註記?而不是婚姻。」,我們只有跟她說:「這就是政府問題。」政府的修法態度與動作真的是除了裝死外,我不知道還能用什麼詞形容。

最後,我們懇請政府重視同性婚姻的重要性,即便婚姻不是萬靈丹,但沒有婚姻的情況下,許多社福資源我們也無法使用。我們真的沒有太多的時間,我也沒有更多的精神與金錢可以繼續消耗下去。

當然,希望未來能更重視家庭定義的多元,而不是以親密關係為前提。單身成家、多人成家……更多家庭型態,也是我們期許的。

【新聞稿】

去年10月,因為畢安生老師的離世,婚姻平權法案重新進入立院討論與審查,但法案在去年通過委員會審查後便再無進展。畢安生老師的遺憾並非個案,而是同志社群時刻面對的掙扎,呈現的是缺乏法律保障的人民在社會上的折損與憂傷,只要婚姻平權的法律一天不三讀通過,這些落於權利保障之外的悲劇仍可能隨時上演。

如果再也等不到?10/16「我們都是畢安生」紀念晚會

婚姻平權大平台特此在新會期開始之初召開記者會,宣告我們將在畢安生老師逝世一週年時於凱道舉辦「再也等不到—我們都是畢安生」紀念晚會,除了紀念畢安生老師,我們也希望提醒社會及政府,許多同志朋友現在就需要法律的保障。今年3月,酷兒盟秘書長胡勝翔的另外一半確診罹患巨大動脈瘤,身體狀況急轉直下。在未完成修法前,他只能提心吊膽的生活,因為他們對彼此仍沒有法律上的身分可以主張相關權益。我們要求民進黨政府必須更積極正視這些攸關人民生老病死的權益問題,而非再以「研議」擱置。「相愛的人有權利生活在一起」,但若沒有通過法案,仍只是一句空洞的口號。
在過去5、6年間,法務部及相關單位的回應方式已重複多次說要「審慎研議」,這個議題也已做過3至4次法規檢視、並已完成3份法規研究報告,立院多年來也已有數位委員提出不同的修法版本及舉辦公聽會。不斷重複的研議,耗費的不只是時間,更是這些等待保障者的權利與生命。

「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就是修法所應依憑的釋憲意旨

新任閣揆賴清德院長雖然在媒體上表示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但行政院專案小組7月開了最後一次會之後便未見到有任何的法案進度,而新內閣的優先法案列表上,也不見婚姻平權法案的蹤影;行政院對國會提出的施政報告對婚姻平權法案的態度模糊、矛盾不一,在不同篇幅、不同份的書面當中,不是對婚姻平權隻字未提,就是即便有所著墨,提到的卻是「本院將依該解釋意旨,以對社會造成最小衝擊及凝聚最大共識等原則,儘速研提合理可行方案」。
我們要提醒賴清德院長,大法官釋憲所指示的原則是「同性婚姻自由平等保護」。這也是賴清德院長提交給立法院的施政方針之口頭報告中所指出修法所應依憑的釋憲意旨,是憲法保障人人皆應享有的平等權及婚姻自由,既不是「對社會造成最小衝擊」,更不是「凝聚最大共識」。如果所有人權政策都因顧慮對傳統觀念的「衝擊」而停滯,人類歷史上將難以出現人權前進的時刻。更何況,權益上真正受到衝擊的人其實是想要結婚、卻遲遲等不到法律保障的同志。

通過法案,就是現在!

時序已進入十月,許多生命正在倒數。我們強烈要求行政院負起責任,依照釋憲結果的要求,盡快提出修法草案。這不僅為全民所關注,也受到國際社會高度矚目。以德國為例,在今年6月30日德國聯邦議院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聯邦參議院在一週後的7月7日通過了該法案,總統隨即在2017年7月20日簽署了該法案,未久公布,將於2017年10月1日生效,宣示「婚姻是屬於所有人的」,展現對於人民權利的保護是如此認真且迅速以對的態度。

反觀我們,行政院仍在釋憲後遲未提出法案進展與時程,我們呼籲完全執政下的立法院,在行政院怠於提出修正草案狀況下,應本於維護人民憲法權利之立場,積極處理停滯已久的法案,就此刻在立院已等待協商的草案版本,立刻啟動協商,於本會期完成三讀通過法案,及早實現婚姻平權,讓相愛的人真的有「權利」可以生活在一起、別再讓遺憾發生,別再有下一個「畢安生」,就是現在,讓婚姻平權實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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