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兒盟發言稿】第五屆花蓮彩虹嘉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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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秘書長 胡勝翔  發言稿:

自2006年以來酷兒盟前身『兒少法29條研究會』即不斷展開兒少條例受害者救援、相關諮詢服務及推動廢除該條例,然而,去年底立法院用一個月的時間迅速三讀通過修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條例名稱變更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而原條例第29條以大法官釋字623號合憲為理由通過修正,該釋字當中說明應保障性少數族群資訊之流通,同時亦需保護社會善良風俗,但少數族群之資訊本身即會衝擊主流價值觀,顯然這樣的解釋是恐性、無用與忽視少數族群資訊流通之權利。 而釋字623合憲修正兒少條例同時,並不修正該條文內容,而問題在於該條例自84年立法以來於實務面發生不少問題,像是原兒少條例第29條當中常見的惡意釣魚,導致不少同志在聊天室被移送,移送的原因僅僅是舉凡暱稱有性暗示(直接移送,ex:應援團)、被警方惡意引誘並表達犯意(警方刻意偽裝成高富帥約人、外約拘捕)、雙方均已成年仍在該條例處罰範圍、對象未存在未成年之事實存在等,如此高舉保護兒少大旗,實則箝制言論自由之實的條例,著實理應於予廢除。 同時不應該以新法有限縮主體之效果,即從原本不明確的主體「人」變成「兒童及少年」為理由通過修正,畢竟原條例對於兒童的定義對照的是兒少法,這樣的定義已無法保障雙方均已成年即不再該條例範圍處罰內,既然舊法的主體都已限縮仍無法確保對象為成年人即不受處罰,那新法要如何相信?且兒少心智年齡逐年比實際年齡成熟,這樣的保護主義究竟仍存在多少意義?應該是注重性教育乃至性自主,而非強調保護主義。

因此,希望大家能重視這樣的議題,同志議題並非僅存在婚姻平權,仍有許多議題需要大家關心,好比:精神障礙性少數、刑法235條妨礙風化罪,若大家有需要相關諮詢服務,歡迎與我們酷兒盟聯絡,我們服務包含兒少條例諮詢、精神障礙性少數同儕支持聚會與精神障礙性少數陪伴專線,若您認同我們的理念與服務,請支持我們,謝謝大家。

 

圖為酷兒盟當日參與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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