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司法及衛環聯席會議初審兒少條例】聯合聲明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我們雖肯認兒少不應受性剝削,然本次草案中將「性交易」
以本條例第29條為例,過往即有「
此舉非但未讓本條例回歸立法原意,亦未解決舊條例遺留的問題,
1、立即暫停審議院總1601號兒少條例相關修正草案,
2、警政署應立即暫停以兒少條例作為技術性釣魚之法源依據,
聯合聲明單位: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殘酷兒展異團、台灣殘障希望工程協會、性別公民陣線、台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我們雖肯認兒少不應受性剝削,然本次草案中將「性交易」
以本條例第29條為例,過往即有「
此舉非但未讓本條例回歸立法原意,亦未解決舊條例遺留的問題,
1、立即暫停審議院總1601號兒少條例相關修正草案,
2、警政署應立即暫停以兒少條例作為技術性釣魚之法源依據,
聯合聲明單位: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殘酷兒展異團、台灣殘障希望工程協會、性別公民陣線、台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