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暨發言稿】「就業歧視監督聯盟」揭露問題履歷表 要求勞動部開罰!

發起單位:就業歧視監督聯盟(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性別不明關懷協會)

合辦單位: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理事長 潘世新 發言稿:

關於中年就業者在面試前或面試時,從履歷上或是面談上常常遭受到各種歧視,例如年齡、容貌、性別等,常常得忍受雇主異樣的眼光和言語的羞辱,而僱主的重點並不擺在求職者的能力,所以中年就業者的問題一直不被政府與僱主重視,然而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明文規定不得以年齡、容貌、五官等予以歧視,目前,中年就業碰壁的問題,期待政府能多多關懷中年失業問題,期待民間業者,能否自省自覺,給中就業者年一個機會,謝謝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常務理事 胡勝翔 發言稿:

今天出席這場記者會,無非是希望政府以及民間企業可以多加保障勞工朋友面試時的權益,今天我作為一個同志,也是精障者,同時也是社會上極度邊緣化的台灣公民,我深信社會上擁有多重身份的公民絕不在少數,然後政府卻無法保障我們的就業權益,這對於我們的生存權益無疑是種打擊,政府應該加大力度,落實就服法,保障我們的權益,對於民間企業,政府更應該定期督導,甚至該祭出鐵腕時就該開罰,否則像我們這樣的多重身份者,根本難以生存,雖然民間企業有責任,但是我們認為政府更該負起更大的責任,否則空有花瓶法律,弱勢族群根本得不到該有的就業保障,因此,誠懇的呼籲政府,確切落實就服法,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謝謝。

 

【新聞稿】

隨著畢業季接近,校園徵才活動起跑,就業市場又將掀起一波求職潮。但許多企業所提供的制式履歷表或主管面談時,常詢問一些與工作能力無關的個人隱私。殊不知此已可能涉及就業歧視,恐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而求職者為了獲得工作機會,對於企業的問題總是有問必答,無形中使自己陷入就業歧視與個資洩漏的風險。

 

其他國家的企業文化並非如此,為了尊重個人隱私權及避免就業歧視之爭議,履歷表格式其實相當簡單。有鑑於此,數個民間團體組成「就業歧視監督聯盟」(簡稱就督盟),收集了各大企業的履歷表格式與招募歧視案例,揭露這些涉及違法的公司履歷表及面試經驗,包括日前因22K話題引發爭議的群創、鴻海及偷排廢水污染環境的日月光等知名企業,遭受就業歧視的個案當事人亦現身控訴。

 

就督盟透過網路與校園徵才等管道,收集34份各大企業的履歷表格式,發現表中許多項目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舉例來說,多數履歷表要求填寫年齡(100%)、性別(88.2%)、婚姻狀況(76.5%),然而《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雇主不得因年齡、性別、婚姻等理由予以歧視,如在求職者應徵階段就強制要求提供上述資料,可能事先篩選求職者而造成就業歧視。又有不少企業詢問家庭背景(50%)、健康紀錄(26.5%)、犯罪紀錄(32.4%)、懷孕計畫(11.8%)等,同樣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及《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所規定的「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其中,某些公司的履歷表要求填寫婚姻狀況(76.5%)、懷孕計畫(11.8%),此已涉及婚育歧視,即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明文禁止的職場上常見對女性求職者之性別歧視,雇主或主管假設女性可能因結婚或養育子女而工作不力,因此篩選淘汰已婚育或計畫中之女性,卻對已婚育或計畫中的男性並無同樣的預設成見,進而構成性別上的差別待遇。

 

就督盟特別點名這34家公司的履歷表項目中詢問涉及歧視或侵犯隱私的不當問題者,依序最多的是日月光、群光Chicony(12項),第二多的是鼎泰豐(11項),第三多的是創見Transcend、建碁AOPEN、Mozilla 美商謀智、LITE-ON建興科技、Wistron 緯創、系微Cinsyde、益邦製藥IMPAX(10項),第四多的是鴻海Foxconn、大椽股份有限公司Digitimes(9項)等12家企業。(詳見附表)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簡稱電資工會)秘書長林名哲指出,曾經接獲女性求職者的控訴,日月光主管曾於面試時詢問她最近一次的月經日期,嚴重侵犯個人隱私。近日因22K話題引發爭議的群創及鴻海,也均被指控要求提供犯罪紀錄及健康紀錄。

 

就督盟表示,有些履歷表問題看似理所當然,實為積非成是。例如近九成的履歷表要求填寫性別欄(共30家公司,佔88%),一般人可能毫不猶豫,但對於跨性別、同志等性少數族群來說,男女二選一的非黑即白、必填選項,並不符合自我認同,透露性別也意味著承擔異樣眼光的壓力,更可能隨之遭遇歧視。女同志豆豆(化名)表示,自己曾到某飯店實習,面試時提到性別身份,豆豆向資方請求穿褲子實習;不料面試官卻說穿若長褲必須到男廁更衣,使豆豆感到被歧視。

 

儘管《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明文禁止就業歧視,違者可處30萬至150萬罰鍰;同法第五條第二項禁止詢問與工作無關的隱私資料,違者可處6萬至30萬罰鍰;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禁止招募、甄試、進用之性別歧視者,可處10萬至50萬罰鍰(詳見後附法規)。但因為勞動部執法不力,過去鮮少有企業受罰,使得相關規定形同具文。就督盟選在求職旺季前宣佈成立,將所收集的問題履歷表送交勞動部,要督促勞動部確實依法開罰,捍衛所有求職者的權益。

「就業歧視監督聯盟」提出以下共同訴求:

  1. 要求勞動部針對就督盟目前收集到有問題履歷的34家企業進行徹查,並依法開罰。
  2. 請勞動部函文各企業、各縣市就業服務中心、各校園徵才活動單位、各人力銀行網站,宣導相關法規及加強人員訓練,並要求企業修改履歷表格式。
  3. 請勞動部加強向求職者宣傳相關法規,並公布檢舉管道(包括對各縣市就業服務中心、各校園徵才活動單位、各人力銀行網站之求職者)。

新聞連結:

台視新聞(影音)
http://www.ttv.com.tw/103/06/1030606/10306060014500I.htm

公視新聞網(影音)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70790

民視新聞(影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E3G1TPDS4&list=UU2VmWn8dAqkzlQqvy02E1PA&index=6

現行履歷表涉就業歧視勞動部允加強宣導(YAM天空新聞網)
http://n.yam.com/rti/politics/20140606/20140606338505.html

「就業歧視監督聯盟」揭露問題履歷表要求勞動部開罰!(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975

「體檢員才有性別考量吧!」 綠委要求徹查求職歧視(ETTODAY東森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6/364969.htm

太誇張 日月光面試問求職者生理期(新頭殼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4/06/06/48023.html

勞動部:履歷表格式納勞檢(中央通訊社)
http://newtalk.tw/news/2014/06/06/48023.html

履歷表 藏著就業歧視魔鬼(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8723552.shtml

日月光、鼎泰豐履歷要填懷孕計畫 勞團控渉歧視(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606/411348/%E6%97%A5%E6%9C%88%E5%85%89%E3%80%81%E9%BC%8E%E6%B3%B0%E8%B1%90%E5%B1%A5%E6%AD%B7%E8%A6%81%E5%A1%AB%E6%87%B7%E5%AD%95%E8%A8%88%E7%95%AB%E3%80%80%E5%8B%9E%E5%9C%98%E6%8E%A7%E6%B8%89%E6%AD%A7%E8%A6%96

企業履歷表藏歧視  就督盟要勞動部開罰(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977

履歷寫性別、年齡 挨轟就業歧視(新浪新聞)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606/12614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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