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兒少29侵犯言論自由,公告個資更加深汙名】聲明稿

重要聲明本聯盟自2006年前身兒少法29條研究會起,即大力推動廢除兒少條例第29條與救援該條例受害者。我們再次呼籲:警政署應即刻停止釣魚行動、公布相關網路巡邏計畫、檢視法規問題,停止公告兒少條例第29條判刑確定者個人資料。

社會在「保護兒少」與「兒少沒有行為能力」的空口號下,警政署肆無忌憚釣魚,更無視受害者的傷痛,硬將受害者的個資加以公告,藉以警惕。然,此舉行為再再說明「政府寧願錯殺一千,也不可放過一人」的荒謬行為,根本無視實務上對言論自由的侵犯,更造成根本沒有犯罪結果,卻因釣魚而被判刑確定的受害者與家屬的痛苦。

保障兒少權益雖為要事,但並不代表可以拿著「保護兒少」的大旗,侵害言論自由。不論立法院、行政院與警政署,均以兒少條列第29條箝制人民表達自由,如:警察主觀認定聊天暱稱是否具備性暗示;警察主動邀約誘導受害者表達犯意或外約逮捕等。不論雙方均已成年、或未成年人,均可能因釣魚而受害,我們著實感到痛心!

自立法以來,每年因釣魚而遭移送的件數,多達數百,釣魚人數最高峰曾一年多達4000人。警政署執迷不悟,持續執行網路釣魚,且在國際公約簽訂後,更明目張膽地加強網路巡邏,各式琳瑯滿目、侵犯言論自由的釣魚手段相繼出爐,造就文字獄與汙名,令人看傻了眼。

因此,我們再次呼籲政府即刻停止釣魚行為,並檢討實務問題與停止兒少條列第29條受害者個資公告行為。切勿在保護兒少大旗下繼續製造文字獄及無視並汙名化受害者與家屬,勿助長社會對受害者的汙名與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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