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序與不正常的是社會還病人?
一早走向搭車的公車站牌,等待著熟悉的12號公車前往醫院。到了醫院,走入大廳後,身體習慣性地走向某間特別的診間,精神科。
診間獨立於其他科別的診間,放眼望去,裡頭的人有些動作緩慢來回地走動、有些人驚嚇地不願意踏入診間門口卻被家人連哄帶騙地帶入診間、有些人則寄望著精神科醫師能拯救他(她)以及病人之間勵志的鼓勵著等等,看著這些熟悉的場景,有時候我感覺很哀傷。
社會的瘋狂及不正常是人與人共同建構出來,被排除的人們只能渴望著彷彿像「神」一般的精神科或精神科醫師的救贖。奢望著精神科能讓自己像個「正常人」,渴望再度被社會接納。因此,穩定吃藥、乖乖地當一個社會期待的「病人」成了基本配件。
我非常討厭精神科,但我不反對精神醫療,我認為現行精神醫療應當徹底檢討、反思,甚至是需要高度批判。雖然我承認我大腦跟一般人不一樣,但問題不該完全由我承擔,我扛了我該付的責任,盡了我該盡的責任,那社會呢?畢竟社會是人們共同建構出來,自然不該個人歸因,社會也有要扛的責任。社會應該扛起提供更多支持資源,甚至是社會應該提供一個安全空間(短期)或避難所(長期)讓任何有需求的人都能去使用。而不是要我吞下一把又一把的藥物,說是為我好,沒效的話就換種更強的藥效,直到身體出現抗藥性、副作用依然死不承認社會也要負起責任。
我很生氣,我吃藥根本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這已經失控的社會、不願意扛起該負責任的社會。任何藥物的痛苦我自己承擔,社會視為理所當然。不提供給我任何支持、資源,卻連我的生命權都不能自主,彷彿要我生不如死,顯然社會完全不檢討精神醫療體系的問題。
社會無視我的痛苦,只因為我有病所以被排除是剛好而已。更好用的地方是,舉凡任何「社會失控事件」都能歸因到精神病人身上。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除了最快速又方便外,社會還能轉嫁已身責任,多好用啊!真的是令人感到可悲又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