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惡法歷史回顧(下)】訪談兒少法29條研究會家族長大汗-談兒少29條

2009/05/16訪談,由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何春蕤教授 提供

  • 兒少條例第29條現已修正為兒少條例第40條
  • 兒少法29條研究會為酷兒盟前身
  • 何春蕤以下簡稱何,大汗(酷兒盟理事長)以下簡稱汗。
  • 兒少法全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過去慣將兒少條例稱為兒少法。
  • 兒少條例全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舊法),後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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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他是先用電腦跟她聯絡。那個女孩子的印象是「你要包養我」。他們先用電腦聊了一個多小時,都是在講包養或者一些〈何:談條件?〉對,你了解我的條件,我了解你的條件,留下很長的記錄,後來聊了三小時,第一天晚上沒有出任何事,然後第二天開始他們用電訪,完全都沒有再上線,第二天就開始用電話。

何:可是相關證據的蒐證在第一天就已經做了吧

大汗:但是他沒有透露他自己的身分,就只是說了地點、要在哪裡見面、然後包養是什麼價錢,甚麼動作可以做、什麼動作不能做。

何:這個第一天都談了?

大汗:第一天都談好了,因為我記得很清楚她跟我講的。然後第二天開始沒有再用MSN、即時通,就改用電話。那個男的沒有表露他自己的身分,一直聊下來,到了第四天就開始電交了,那個男的要她叫給他聽。再過一天,他又上線了,他們兩個又聊,然後據她轉述,那個男的說「昨天晚上你叫得很淫蕩,我射得很多」之類的話,然後後來很少連絡。他們連絡從第一天到差不多第二個禮拜,然後他就打電話跟她講,我是某某分局,你觸犯了什麼法、什麼條例。可是她筆錄已經去做完了才上網搜尋到我們家族,我跟她講完之後她沒有聯絡我,不知道後來有沒有事。

何:這個看起來像是警察白嫖啊。

大汗:沒有嫖啊。

何:這年頭電交也算性交易啊。不然你去問兒少29條的擁護者們。

大汗:這很不道德,用電話跟人家電交,聽完以後抓人,我認為這是貓捉老鼠啦。以前還有一個叫興隆的男孩子,他跟那位女警先在網上談,第一天上UT,之後就有了即時通、MSN、或電話簡訊。興隆跟我說,這個過程長達兩個月,那個女孩子常常用電話問候他、用簡訊噓寒問暖什麼的,談情說愛。然後,她大概認為時機成熟了,一樣,主動約興隆一起出去吃飯什麼的,然後就抓了。

何:我還以為最近已經不用這一招了,就是不用約出去了,就直接..

大汗:像我講的這種類型今年很少了,都是去年、前年才有,但是他這個案子已經是超越前年以前

何:就是還在那個第一期的模式,還約出去抓人的時候發生的。

大汗:去年我開始寫給總統、寫給行政院長,橫跨了兩朝,民進黨跟國民黨,才把這個東西擋住。我在信裡很嚴厲的批評他們,我說這完全是不道德的,因為你說要偵破案子,我沒意見,但是這個做法已經超越,等於是在欺騙人性啊!很可能你們兩個第一天講完五分鐘、十分鐘之後,他對你的感覺已經完全變了,不會認為你是那種女孩子,不會想要拿錢來跟你怎樣怎樣,就是質變了啊,想要跟你好好交往,變成男女朋友啊。

何:你的意思是說,其實在網路上面,即使這個人原先想要包養、或者要援交〈大汗:可是後面會不一樣〉,其實談過以後〈大汗:絕對會質變〉人跟人之間的感覺感情會變得不一樣。

大汗:絕對會質變。怎麼講呢,如果是另外一種人,今天真的很需要的話,那絕對不會有後面的延續,當天晚上一定解決,再拖也拖不過三天。〈何:一般網民的操作也都比較快啦〉對啊,一夜情也好、花錢也好,如果今天真的雙方都有需要,一定在一天到三天之內解決完的,他再換下一個對象,對不對?如果有長期的,他對你的感覺已經變了,他不會認為「我花錢所以必須聽我的」什麼的,不會這樣。所以我後來在信裡寫了這一些,因為馬英九不會管,我很嚴厲的問了劉兆玄,你們這樣做,是為了成就這樣一個執法,可是被抓的這個人,以後要怎麼去面對跟他對談的人?他還相不相信人?完全不會相信人啊。就算他今天要靠另外一種方式來找伴侶、情侶什麼的,他都不敢了啦,他會懷疑你。說得誇張一點,就算婚友社幫他安排的女孩子,還是會懷疑啊,你是誰?是不是警察?還是怎樣的。他會完全不相信人啊。剛才說的貓捉老鼠是第一個,〈何:就是玩你玩很久,最後才把你抓起來〉,第二組則是養案子

何:什麼叫「養案子」?

大汗:譬如說,我今天從你那裡取得了我要的東西,我就留住不發,我高興什麼時候拿出來,就什麼時候拿出來。

何:你是怎麼發現這個模式的?

大汗:我記得有一位姓辜的先生,好像也是談援交之類的東西,然後,十個月之前談的,十個月之前上網談的,十個月之後才收到通知書,這種就是。像這種養案子,比如說上頭說我要交9件案子,我9件夠了,多的我就會留下來

何:什麼叫「多的」?

大汗:這個月要9件,但是9件已經滿了,我有11件案子,就把其中兩件留到下個月

何:你是說,每個分局每個月會給你一個配額,就是你要交多少件出來。〈大汗:對啊〉這我倒想起來,就是過去也曾經有做筆錄的時候,警察在黑板上記錄已經有多少案子〈大汗:對啊,我還看過〉而且也有警察提到,我電腦裡有幾百個案子,我要慢慢去抓,這就是你所謂的養案子嘛〈大汗:對啊〉就是,他已經有證據在手上,他不能一下子通通抓,他要細水長流的每個月都有業績

大汗:對,就是這樣,所以才會出現有等了十個月才抓的。但是,有人問我這個問題,平均是放幾個月?兩個月,平均是兩個月,也就是兩個月前的事,兩個月之後他通知你。我問過行政署內政部,他說這是正常合法的,他給我們的說法是說,警察查IP需要時間。我說這是放屁,他當場留給你電話,或者你直接跟那個中華電信掛線,一個小時之內就可以知道,你住哪、你是誰、你家有幾個人,那為什麼要等兩個月?為什麼?〈何:他說我案子多,我要一個一個處理啊〉嗯,根本是他的quota已經做到了,沒有再拿出來用,因為也沒有說可不可以溯及既往,29條案子也沒有什麼溯及既往的問題啊。十年前的案子現在要拿出來辦也可以啊

何:所以這一類型的案件會跟一般的那種小案件不一樣,就是說,一般的案子是現行犯,偷東西我抓到你,馬上就要辦掉。可是網路留言的案子就變成儲備,我跟你現在談援交,我可以十個月以後東窗事後才抓

大汗:沒錯沒錯,就是說。他們警察辦案那個時候分兩派,一個是把你約出去的,一個不把你約出去的〈何:這是2007年的嗎?〉嗯…其實我家族剛成立的時候,10件有8件都是約出去的

何:從2001到2007都是用約出去的方式,2000年我跟黃富源在中國時報辯論的時候,也是在辯這個,當時全部都是約出去抓的。警方也說要現行犯,他們要約出來,要見到人〈大汗:就把你逮捕啊〉,後來2008年的時候才改成用ISP的地址找到你的聯絡資訊,然後通知你去警局報到。

大汗:對啊,我知道約出去的辦案方式後,我就給它很嚴重的壓力,很嚴重的抗議。第一個,如果你說他是現行犯,現行犯的要件並不符合,因為他並沒有產生立即的危險,或者正在從事這樣的事情〈何:人家才站在7-11的門口等見面哩〉我的解釋是說,基本上,賓館的門口還沒有進,就算進,你們可能只是聊天什麼的,也不會造成立即的危險什麼的。第二個我的質疑是說,你有沒有跟長官請示出去逮人?你有沒有請示?然後第三,就是說需不需要拘票的問題,就是逮人當場有沒有檢察官的文件,因為除非你今天說有幫派火拼,你把他帶走,那我沒意見;但是這種按照重大案件拘提的方式辦援交,我覺得是有爭議的,需要質疑它是否符合這種重大案件的拘提要件〈何:就是說,是不是需要這樣勞師動眾的大場面〉,幾個便衣刑警去抓

何:對,早年我遇到的幾個案子都是這樣子,三、四個警察一起開著廂型車去抓人

大汗:有沒有必要?沒有啊。你把他帶回去又怎樣?再來,你的長官跟主管這兩邊都沒有允許你做這種事情,沒有允許你做,沒有請示嘛。他連什麼都沒有做,怎麼可以這樣隨便拘人?再來,你們為什麼不開警車?為什麼不開警車來抓?都是開轎車休旅車〈何:有的時候還開走別人的車〉對啊〈何:人家苦苦來約會,警察上車來,說把你的車子開到警察局〉警察開你的車,你坐他旁邊,另外的警車跟著回去。我什麼時候准你上我的車了?這是我的私人財物。其實很多東西,他們被我們問到要害的地方,就是我剛才跟你講的這些問題,他們都拿不出答案,到現在沒有答案,他們只是不做了,但是還是沒有回答

何:這方面的資訊都要蒐集起來,因為下一階段29條的時候,就要拿出來問他們

大汗:剛才講到的這些就是你沒碰到我碰到,我沒碰到他碰到,都在這裡面〈何:不出這幾個範疇〉。29條的偵辦過程就是這樣子,養案子的、貓捉老鼠的、胡亂把我們當現行犯帶走的,就這幾種啊,沒有了〈何:其實後來就用ISP啦〉對啊,速戰速決、直接查你的IP什麼的,到後面他們才開始做,因為他們覺得這個爭議性最小。的確,我是認為小一點點啦,因為這種東西沒有什麼駭不駭客的問題,29條很少有什麼駭不駭客的問題,都是你跟人家對談的情況下發生啊,對不對?然後我通常都是用程序的爭議來解救他們,因為警察檢察官說你的暱稱就犯法了,但是密談是無罪,如果你要解救你自己,只能從密談來。就是我剛剛談的那個案子,他一開始就問你半套什麼意思,那個人回答得很小心,到最後才回答了,你用手可以讓我舒服,半套喔。然後對方又問摸哪裡會舒服,一直問,問到最後,他很煩,就寫雞雞。再來那個警察就問,我這樣為你服務有什麼代價,或是價錢…這樣。

何:這個過程大概多久?

大汗:他跟我講說當天聊了一個小時,然後沒有再聯絡。他在聊天後面的時候就直接說他是警察了,就直接說了。這個重點是,警察是直接去密她的,我就說這個已經違反他們內部的規定了〈何:警察不能主動發案〉對,你不能主動邀約〈何:不能引誘人犯罪〉對對,所以這位朋友出庭,檢察官要怎麼判,我就說我已經找了很多很多答案給你了,你不想這樣,你就不要接收他的,他把你送,第一個你就讓他送,這個到地院一定打的過去,然後再反控〈何:控他什麼?那要控什麼?〉教唆犯罪啊、妨礙司法公正啊,這些都可以啊,對不對?教唆做偽證,她已經做筆錄了啊,我剛才已經說啦,這已經做筆錄完了啊〈何:警察筆錄也有問題啊〉當然有啦。所以我隨隨便便找了一大串,然後她這個是怎麼樣,個案就給你們。另外就是我想到,雖然現在政府對於29條盯得非常緊,但是總是會有幾個漏網不聽話的〈何:的什麼?〉員警。

何:你是說條件已經訂的比較嚴的員警,例如什麼條件之下才可以抓〈大汗:還是有人不遵守啊〉嗯。

大汗:還有一個族友是說,他想發通知書給他,警察想發通知給他,但是沒有,那個警察直接到他家去敲門按電鈴。

何:在沒發通知以前就來登門拜訪,這是不合規矩的。

大汗:對啊,這誰都知道不合規矩,然後

何:他說,我沒有幹嘛啊,我來偵辦啊。

大汗:沒有,他說,我來關心,來看看狀況。但是誰會接受這種說法。結果那個警察他是在短短時間內做了兩次〈何:做了兩次,你是說來拜訪?〉一個月之內對不同的對象,比如說今天是他,一個禮拜之後換成是你,一個月以內〈何:拜訪兩個人〉對,都是他抓的,29條,都是他們,同樣手法。後來防衛者知道了,然後就發公文去了。

何:他公文上說什麼?

大汗:就是針對這兩個個案,你去敲門這件事情的解釋。結果之後那警察壓力大的不得了,因為她是跟那個警政署的國會連絡人員反映這個事情,那這個陳情不算小了吧,因為警政署駐立法院的人員,這不算小了吧。事後說那個警察哭啊,壓力太大,他說我誰都敢騙,不敢騙立委。我一聽就說,幹你不敢騙立委,那我們

何:你這話從哪裡聽來的?

大汗:就是那個委員的顧問跟我講的,那個警察就哭啊,那個警察就說我誰都敢騙,不敢騙立委。那好啊,你不是騙我們老百姓,不敢騙立委,那我們老百姓好欺負是不是?他說他只是去關心問候什麼的,那你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那我不希望我家人知道呢?你這樣去敲門。問題是什麼,他們不在家,他去敲他同棟樓的人,他鄰居都知道了,說警察有來找你什麼的。〈何:不是還有人把通知書貼在人家門上的,案主不在,貼在人家門上〉其實我剛才講的這個,還有他…三月,我剛剛講的事情發生在今年三月

何:你剛剛講的那一個是三月的?

大汗:就是我剛剛講的這個去敲門的〈何:去敲門,然後去隔壁,敲鄰居的門的〉對,連續兩件〈何:這麼近還發生〉一個是信義區的,一個住在好像住在五股,兩個,然後一個在南投。那個,在南投的案子沒有爆出來。南投那個案子的膽子小,那個信義區的跟住南投的,就是假借,我這樣講好嗎,就是警務人員假借同志身分,這個信義區的跟南投的是包養的,另外一個不是,啊,另外一個也是,但是沒有以同志的身分,有兩個是同志的身分。因為這兩個應該不是同一個員警但是在同一個分局,那個假借同志身分的,如果可以寫,我一定要讓全世界都知道,這很不道德,假借同志身分。

何:為什麼這個特別不道德?

大汗:我是認為男同志跟拉拉一樣都是人,但是心靈比別人都還脆弱,尤其當同志喜歡一個人是很難有什麼理由的,但是只要傷過一次,以後你要再喜歡誰就很困難了,那這樣影響到多少人的福利啊。比如說有一個男同志傷過以後,其他人要再泡他,泡不到,那會影響到其他人的福利〈何:他個人的福利也很傷啊〉對啊,就是你都不再相信人了,別人想愛你,你也築起水泥牆了。那這樣子,想要的人找不到,對不對?他想找又不敢要。而且最差勁的是,你自己本身又不是同志〈何:還去玩弄人家的感情〉對,不是很噁心嗎?很噁心啊。你明明就不喜歡來這套,你還在聊天室裡跟人家聊肛交口交,要是真的來你行嗎。那我寧願你真的把我口交了,你再把我抓去,看你怎麼活。因為同志本來就很封閉,在家族裡同志身分的本來就不多啊,就算有也不敢表明。所以我才說你用同志的身分去,對不對,自稱是開火鍋店的,害了多少人啊,在網路上他從來不更改自己的暱稱〈何:真的?怎麼沒有人趕快跟大家警告說不要跟這個人來往。〉我已經寫爛了。只是說家族的文常常會洗,而且我也不可能昭告全世界,有個自稱開火鍋店的,他說他從火星來的,又是開火鍋店的〈何:可是看起來很紅啊,又可以繼續抓人。〉他膽子大啊,而且為什麼呢?是因為被逮的人被逮之後,他們不會再回去說,而且他們也是說,今年的一月他出來動一動,然後消聲匿跡了,七月捲土重來。像這位開火鍋店的,我家族剛成立的半年他很活躍,後來消聲匿跡,會員沒了。但是今年他又來了,一直到今年,他潛伏期很久喔,我家族成立的時候那半年,然後沒有了,今年三月來了,然後他現在又消聲匿跡了。有一些所謂的英雄吧,那已經不能再辦了

何:什麼叫不能再辦了?

大汗:上頭不再讓他辦了。

何:這個你又怎麼知道的?

大汗:我看他沒出來就知道了。

何:所以就是跟那個人一樣就是潛伏去了。

大汗:我是希望他可以繼續潛伏下去。有一些是真的,因為網友被吊了,我通常都會問啊,你是被那個分局那位員警吊的,對啊。然後,再來,如果是235條的話,像235條的話,就是駭客的問題,電腦駭客。

何:這個講清楚了沒?

大汗:就是說,我是要勸很多網友啦,如果你沒有必要使用的電腦空間,就不要去開,就不要去承租啊。譬如說,有人有PC home,有朋友介紹,PC home他使用一個月以後就空在那裡,那就曝露在危險之下了。這個問題是比較大的一塊,就是說我申請的什麼空間,我用了一兩次之後就不再用,這些常常就被人家拿去用,不知不覺就被人家拿去用。這個當然就要注意,你不要那個電腦空間就不要用、不要去承租、不要去開,是不是?

何:那這方面的問題你是怎麼發現的,畢竟也是有遇到了那個235的苦主吧?就是說他原來的空間他一直都沒用,他後來

大汗:我就問他說你這PC home是什麼時候開的,他說是五年,幾年前在用的,然後接到通知書了。有一些是被駭客用掉了,但是有一些sexy的照片是沒繼續再用的,也沒有鎖什麼的,就是這類的一些。但是駭客的這一塊是一定有的,就是說他盜了你已經不再用的空間,這部分是有。但是,那我們也說,一開始政府是不承認有的,就是他們那個單位是不承認有駭客的,所以後面我剛剛講的那個彰化分局的案子啊,就是駭客想要告訴警察我們是存在的〈何:我們可以跑到你那個裡面去放這個東西〉對啊。

何:但是你就可以發現這種間的差別,其實因為235跟29條的案子很不一樣的。29條基本上會是有跟警察的對話,所以冤有頭債有主很清楚。可是235條的話是說在網上po東西,但是這是誰po的?什麼時候po的?這個並沒有那麼可以決斷性的判斷的基礎。

大汗:他們當初撿到籃子裡都是菜啦,他不管是誰啦。跟我上次,我一直以來的重點啦,譬如說是文章、圖片、照片、影片什麼的,你警方到底能不能證明當時坐在電腦前的是誰,他完全不能證明,他只能說從IP,發IP的位址說是你家,那就是你發的,至少是從你家發的,對不對?所以,我認為235條最大的盲點是在這裡,也不能怪我們要用這樣的論點來反擊他們,是這真的很荒謬啊。我們實在是找不到目標可以反擊了,因為他是說照片啊什麼東西,你就擺在這邊你證據確鑿了。所以我們不得已才說,坐在電腦前是誰,請你們證明。那沒有人證明啊,沒有人可以證明啊。

何:那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即使29條你也沒有辦法證明啊。今天是某個人坐在這個IP的位子上跟你聊,其實警方是不能證明。

大汗:對,所以後來病毒就變種了嘛,他跟你要電話啊〈何:他要確定你是誰〉嗯,他要跟你要電話。

何:但是235的話因為不知道是誰,是誰主掌那個空間

大汗:那IP是誰,譬如說是從你家發出來的,譬如說其實是你兒子發的或是別人,不知道是誰,但是你是那個IP,ADSL是你的名字,你就收通知書。我什麼都不知道啊,不知道,就是你了。

何:這裡面其實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晶晶案子打完以後,6月7號解釋完出來以後,不是說什麼人獸交啊、性虐待可不可以。可是在這個之前有很多人在網路上po了各式各樣的東西,可是他老早忘了,他已經忘了他po的東西,可是他那個時候還沒有被點名說這是違法的這是猥褻的。〈大汗:沒錯啊〉這些人就我忘了,然後突然有人在網路上面找出來的時候,又把帳翻出來了以後

大汗:我想說在你之前啦,警方還沒有把235認為是一個重點,警察剛好抓了嘛。在你之前我是沒有聽過什麼圖片出問題的,沒有,有人進來攪和,然後他攪和完了,29條沒了,不行,它爭議太大了,那大家就一窩蜂跑到235條去了。

何:可是我那時候是2003年

大汗:對啊,你看2003年之後圖片也沒發生甚麼問題啊,文章也沒什麼問題,因為大家都在29條。

何:突然到了2008年之後

大汗:我們把他打死之後,就換到235條

何:所以是你害的,你把29條打死了,所以大家就轉到235條去。耶,不對耶,我覺得後面有一段是重疊的地方〈大汗:是啊〉就是在29條還沒有被打死以前,235已經開始慢慢出來了〈大汗:是啊,那時候已經有人在試水溫了〉但是我就很有興趣說他們為什麼突然開始這樣做。

大汗:你剛剛說那個交接期啊,就是有一段混合的,我想應該是2008年,今年2009年,2008年差不多10月〈何:這麼晚喔〉這個交接期,就是說有235條有29條,但是到了2009年,對啦,就是到了1月之後,幾乎29條都沒了。〈何:你是說今年1月以後?〉沒有,是去年,29條幾乎都沒有啦。〈何:2008年都沒有喔?〉從1月開始啊,真的啊,幾乎都快沒有了〈何:他覺得這套現在辦不下去了〉然後,通通就去235嘛。他們就以為說,因為你剛剛講的混合期嘛,他只是想試試水溫〈何:看哪條可以做〉不是,是不是看他怎麼辦都可以,是不是大家都沒講話,沒有爭議什麼的。只是他沒有料到人是像打地鼠的,你頭伸上來他就打下去,所以他們現在有些不敢當那個地鼠。因為他們現在也在看機率啊,警方在辦這兩種案子也看機率啊〈何:他們是要看軟柿子在哪〉對。那我在想我們在玩的那個玩具,頭一伸出來就打那個,就很像哪一個警察在那邊,沒有被我們打到的那是我們分數沒賺到,被我們打到的就算倒楣。有時候會跑兩個出來,我們沒有辦法打,只能挑幾個打。所以235這一邊,我跟思淑兩個是商量說,應該說分級制度現在要給他做一下,這樣子的分級制度應該要把它做一下。

何:要怎麼追?

大汗:就是要逼他承認啊。

何:承認…如果我的網站或網頁有掛上分級標誌,你就要承認我這個已經做了防範措施了。

大汗:對,你不能說因為直接點閱。而且我們,後面是我自己的要求啦,你不能再把兒少或兒童性交易防制通通管到成人的網頁,當做你追訴的條件,這是不行的

何:否則的話,他自己的分級辦法永遠都是虛設。

大汗:對,那我,因為我曾經問過他們,因為網路是虛擬的,你們不能這樣子欺負人啊。譬如說像酒店、電影院啊有分級制度,那你們今天認為他們沒事。但是網路是虛擬的,你們就認為誰都點閱進去,兒少就可以點進去,那這樣子你們就等於是拿一個虛擬的觀念來欺負人,這樣是不行的啊。所以第一個這個一定要排除兒童跟青少年,因為你們政府有所謂的分級制度〈何:大家都照著掛了啊〉再來所謂的色情守門員,一大堆是你們政府要做的,你們沒做。到頭來說出了事,你們還要把這塊給加進去。再來,如果排除了兒童跟青少年這一塊,那我們成年人只要是滿18的,什麼東西能看甚麼東西不能看,看了有什麼影響,這也不是你們能決定的啊。通常都是警察看到的,露了屁股的就說有問題,但是我們認為沒問題。就是說,你們在替我們決定我們能看什麼不能看甚麼,是由警察局。那我後面想說,你第一個是要把它分級製作嘛,如果你們真的很在意,請你們把色情守門員做好,這你們政府可以強制的。比如說,這地方不能抽菸,全國不能抽菸,這是你們政府做的,那你們為什麼不把色情守門員做出來?至少可以杜絕一些

何:可是你知道現在,色情守門員也出很大問題啊。

大汗:嗯,我知道,可是我認為是政府要自己克服啊。

何:現在在網路上組織起來對抗的人,色情守門員,就是有一些人自己在上面寫一些小說,裡面沒有什麼啊〈大汗:還是被封鎖啦〉對,就是你比方說〈大汗:就是他關鍵字太寬了〉比方說我稱我自己是慾女,慾望的慾〈大汗:這不行〉這不行,這表示你是色情。奇怪了,那個人沒有寫任何色情的東西,他只是自稱是慾女也不行。

大汗:對啦。只是說,你如果申辦了色情守門員,你很多東西看不到。但是我是認為這種東西喲,送給兒少用啦,他們要用就給他們用啦。他們要用就給他們用啊,這樣的話,如果警方或檢察官真的要追這種案子,至少兒少這塊排除了。再來,剩下就是成年之間,我什麼能看什麼不能看,甚麼是傳播,什麼是散播,對不對?那只要很單一的打這一塊。那有一些案子雖然很簡單,但為什麼打不贏?那還是兒少這一塊他們把它摻進來啦,誰說他們可以把它摻進來的。你用235條,還把兒少摻進來看,沒有人發生這種問題啊。

何:但是他們覺得用保護兒少做為理由的時候,235條的案子一律都可以判得起來。

大汗:對啊,那如果法規是這樣的話,就要修啊,如果你真的想這麼做,那你們乾脆把29條跟235摻在一起

何:現在林淑芬的建議不是這樣嗎?

大汗:不是唷,他這麼,我還是針對兒少唷。

何:什麼意思?

大汗:我是說,我認為他還是針對兒少〈何:你是說林淑芬?〉對啊,你說他說散布啊什麼的,訊息啊,我感覺是放過圖片了或是影片等等的,我感覺那沒那麼深了,主要是文字啦。

何:你是說他的針對的最主要是文字?

大汗:其實我後面是想啦,甚至鄭麗文說要把他們合法化,他馬上就提這個反字出來,這就是我上次跟您講的啊,你招牌該怎麼掛,我是不是要有DM給人家,名片給人家,我要怎麼樣宣傳我自己在做這個,可不可以用電腦,可不可以用甚麼方式,還是說一人一封什麼,可不可以這樣子弄。不是馬上就來了。

何:什麼叫做不是馬上就來了?

大汗:我之前不是寫一封我的疑問嗎,你看,馬上就變成這樣了。對啊,如果這條通過了,那他招牌該怎麼掛?所以,是在專區裡?有沒有什麼區?

何:你的意思是說,林淑芬這個提的修法的要求會有附帶一大堆配套的問題〈大汗:一定會的〉他自己也必須要提出解答來嘛。

大汗:對啊,一定會啊。因為〈何:他說,我不管你啊,我只抓嫖客,我只抓第三者,我不管你怎麼樣〉對啊,這兩種抓完了,那性工作者在養蚊子〈何:是啊,本來他就是這樣子啊〉就是怎麼講,他的刀子拿來切椰子切不動,拿來切柿子,椰子他不願意切。他們是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同情性工作者。

何:這個基本上是他把需求跟供給面看清楚,反正我現在就是不管供給面了,只管需求面了。

大汗:反正他們就是說,切不了妓女啦切嫖客,切不了嫖客切妓女,總有一個要死啦。他想說只要買方賣方任何一方空了,這個事情就做不下,對不對?所以我才說妨害風化,如果是…,這過了,林淑芬他們過了,那妨害風化他後面哪來繼續來對付他們?對付性工作者,對付想要去找性工作者,因為你總會宣傳啊,那在網路上能不能宣傳你也沒有說。這個鄭麗文沒說,可不可以在網路上宣傳?

何:因為鄭麗文只有說把80條拿掉而已,他沒有說。沒有,他這個也只是很簡單的說,喔我把這個拿掉了,做個姿態就是了。實際上該怎麼操作他完全沒以想。

大汗:對啊。那先不談235好了。那29條他有沒有說,如果這個性工作者是18以下〈何:那當然不行囉〉我是說,你既然要讓性工作者或者性工作合法化,他年齡定一定吧

何:沒有,他們沒有這個意思,林淑芬他們沒有要把性工作合法化的意思〈大汗:不是,我說鄭麗文〉鄭麗文也沒有這個意思,他只是把這個動作做了,他做了最簡單的動作〈大汗:看看,他們做給我們看看而已?〉我覺得啦,不然你怎麼會這麼粗糙就給出去。

大汗:對啊,我想說因為235條,他被引用的空間會比兒少法大,所以他才最可怕。所以如果要廢,要很多的力氣給他〈何:鄭麗文沒有要碰235條啊,他只是碰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啊〉沒錯沒錯,就是我們上次去見鄭麗文之後沒多久,我就知道了啊。或許那個某某誰鄭麗文交情好,他就幫他提個案子弄一弄。〈何:誰?〉我不知道誰啊,鄭麗文會不會是跟誰交情比較好,他就想到。〈何:有,他跟旺旺的老闆〉旺旺仙貝喔?

何:嗯,你忘了嗎,上次我們去跟鄭麗文討論的時候,他有講他跟旺旺的老闆想要性工作除罪化,所以鄭麗文的提案不出自日日春的婦權團體,而是出自於旺旺的老闆。所以這是一個從上到下的東西,因此他也不會真的搞,他就替他做了這個動作。〈大汗:喔,宣示意義啦〉對啦,因為如果你全心要處理社會維護法80條,你確實是要先談好一些我們有什麼配套的東西的做法,你要去跟日日春談嘛,人家已經做了這麼多年了,他們有一些想法。他完全沒有談啊,他就自己提案啊。所以基本上我覺得他是幫旺旺提,做給旺旺的老闆看一看〈大汗:沒錯,他可能是有金主吧什麼的〉對啊,旺旺就是金主。

大汗:後來想說,像我們這個,其實駭客的問題〈何:回到235條來〉政府到現在還沒有可以給我們保障,就是說承認度百分之五、六十,他們現在是承認度百分之五、六十駭客,有沒有駭客的問題,說我們不能單純以IP說就把人抓起來或者移送什麼的,這個遵守度是百分之六十。再來就是說,那個晶晶書庫老闆通過大法官釋憲案〈何:對,617〉他們尊不尊重問題,這個在檢察官。在我這邊,235條妨害風化無罪的案子還都不是我親自做的,都是他們來家族po文章說我不想觸犯235條,然後也沒有跟我聯絡。只有兩件是不起訴的,其它都沒有,其它都判起訴或者是罰錢。就是說關於那個到大法官釋憲案,檢察官有沒有尊重的問題,然後警察這邊是駭客的問題,再來政府這邊是分級制度的問題,這三個問題都沒有做好。所以我認為大家是在冤枉你。

何:你檢察官那邊再講清楚一點。

大汗:應該說大法官的釋憲案應該跟你是一樣的,他們應該要納入考量吧。你當初有跟檢察官講這一個、或者跟法官講這一個,可是其他族友在寫答辯中,他們開庭都有呈上去。

何:這個地方講的太含混了,再講清楚點〈大汗:含混?〉什麼意思,就是依…只有人獸交跟性虐待的才會被當做是猥褻的抓,其它的適當防護應該就沒問題,不會被抓,是這個意思嗎?〈大汗:對啊〉是這個意思‧所以你覺得大部份族友被抓是這個問題,就是他不是那一類型極端的圖片,他也做了防護,比方說他在成人網站,或是他在網頁上有說未18歲禁止進入,但他還是被抓。〈大汗:對〉換句話說,檢察官沒有遵照617號的。

大汗:再來,我想想看,他可能是想修理人吧,檢察官是想修理人吧

何:嗯,雖然不違法但我還是覺得不妥,所以我就把你抓了。很多警察也是這個心態啊。

大汗:所以我看以前非235的案例啦,就是說大法官有對某件案例做出解釋,檢察官不一定還會聽,就是說,開了全國的檢察官會議之後,由上而下達的東西,所有的檢察官也不一定要,就是說,你今天是這樣的案件,你是那樣的案件,裡面有百分之五六十的共通處,判決卻做的不一樣,那是他自由心證權,我覺得心證權是好聽啦,說難聽點是懶,每個人腦袋〈何:…也說〉就是說我可以躲在心證權的保護傘下,我一切都有自由心證權保護我,做這判決你們都不能找我算帳,你也不說我是什麼高道德的人什麼的,我有自由心證保護我。

何:可是你這個所謂心證權,自由心證這個趨勢不是個新的局勢啊〈大汗:我知道啊〉就是一向都

大汗:當初我就說了,自由心證他只是給你說,你碰到無法決定的事情,你認為他無罪,你就要放過他,這是你自由心證的地方;或者是他證據串得太好了,你認為他有罪,你的自由心證就可以用。不是每個都用嘛,為什麼每個族友、網友要看他的心證權,心證權這麼用的喔?那如果今天我投你所好什麼的,那我不就很爽,那這就是心證權啊,我走出去我沒事啊。他跟我犯同樣案子他被關了,對啊,235條就是這樣

何:235條的判例,就你的經驗來看的話,有很多是相似狀況但會得到很多極端不同的結果〈大汗:對啊〉也就是說,235條的弊端之內,除了是說在警察這邊解決到的駭客問題;在檢察官這邊的話,往往是自由心證而沒有遵守617號解釋的原則;政府又沒有做好,沒有尊重分級制度的存在。

大汗:所以這三個串在一起,死了多少人啊,死了很多人嘛。那所以我們是要三個分開解,還是三個一起解,那其實問題都很大很難啦,你光是警察這關就很難打了。我們是花了很大的力氣才先把這案子消的啊,有沒有駭客,或者你們家電腦幾個人再用。這個我目前真的很不想再處理了,但是沒辦法,只有從這邊;然後從尺度的問題,從照片尺度可以批一批,對啊。〈何:對啊,就是我們看了SM網站裡面,小熊被綑起來,也被當成性虐待的〉我認為啦,如果要問題簡單化,就主要先打第一關警察,那後面那一關,檢察官可以先不用講啦,先把警察給打掉啦,然後政府這邊

何:可是你知道嗎,檢察官這邊也不是難打的耶,如果能把個案攤開來排在一邊,就看得出來它是同樣的案子,可是非常不同的結果

大汗:就是說,一般人要做這種事情沒有什麼好處,因為第一個我們不是名嘴、也不是名人,也不是學者等等,我們是小老百姓,他認為你在跟我強辯。就有一個人吧,他是貼圖的,貼BL圖,兩個男生的BL圖,然後他就妨害風化嘛,然後他就拿了一大堆的壹週刊嘛什麼那種東西,不是有圖片,圖文並茂嘛,然後他就被警察抓了。這個有什麼不同?〈何:這個,壹週刊有什麼不同,他壹週刊可以這樣賣〉他緩刑回來〈何:哎唷,緩刑也還是看啦〉我是說他緩刑回來。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一般小老百姓這樣子去挑戰檢察官〈何:沒什麼好下場,無論怎樣最後都還是犯到〉對啦,因為這個方法,我本來認為這個方法可以用,以後可以用,不能用啦。壹週刊獨家,他搞了很多這種雜誌來賣,就是說我在網路上貼的這個,跟他有什麼差?

何:他說網路跟通路不一樣。通路的話有包起來,通路的話有店裡包起來,你沒有繳錢看不到,可是你隨時隨地在網路上面小孩子上去都看得到

大汗:對啊,可是這個解釋檢察官也沒有說,檢察官就臭臭的臉,直接下去簡易判決,什麼犯後態度不佳、甚麼死不悔改〈何:罰你幾萬?〉九萬,緩刑三年罰九萬〈何:哇,這個太慘了吧〉台北地檢署啊〈何:只為了BL圖喔〉對,台北地檢署移送台北地院〈何:地院也這樣判?〉這就地院判的嘛。就是,它是申請審議判決但沒寫判度,台北地院這邊開庭給他緩刑三年,有期拘役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九萬塊。這個就是235條,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說,有些人到了檢察官那裡該怎麼辦,就是政府還沒有你說的標準吧,就是出版社,或者我可能是〈何:或是出租店、或是賣DVD〉如果以受害的比例來講,他們還是比較少,我感覺啦。

何:你是說,個別網民被判的機會多,而商店沒那麼多案子?

 

大汗:因為,譬如說這個店怎麼樣,我總不能把雞給殺死了,所以他們不能常常去動他。有的是我要業績,我找不到我才去店裡玩一玩,但一般個體戶殺了就殺了。

何:我上次在民生西路的時候遇見一家DVD店,他裡面全部包起來,他賣成人的東西,但是外面有寫是DVD然後是成人的店。我就進去看,然後那個老闆就跟我講說,他最近這一年就被越區來的警察抓了兩三次,內湖來的。

大汗:這還好吧,內湖、信義,不是內湖就是信義。

何:而且都是便衣,進入店裡面,每一個DVD的封底都看一看,只要他覺得這個照片他看起來覺得不熟悉,這個就馬上抓了。

大汗:所以就還有個問題,235不管照片圖片什麼,你只要他覺得。

何:他覺得,他就送,然後這個案子移送進入司法程序,你就非得有個結果不可

大汗:對啦,因為一般來說,業績逼大頭也是問題啦,我有時候想,他們下面在賺業績是一回事啦,但有時候是從上而下的逼,一關一關的壓嘛,從上而下的壓。有時候你說要同情他嘛,我也沒有什麼立場同情他啦,因為他們就沒幹什麼好事。但是上頭往下頭壓,也不是沒這回事,每個月至少竊車要抓九件,每個都要抓九件〈何:如果沒那麼多件怎麼辦〉那就處分嘛,有的是罰站啊,有的是申誡啊警告啊,這上面都有寫。

何:我都覺得這種文件應該拿來看看〈大汗:我怎麼拿?拿不了〉什麼都用口頭的?

大汗:不是,你是有機會去才看得到。那是我朋友說什麼事情要去找警察,我就跟著去我才看到牆壁上的東西。他那個業績表是沒有寫,沒有寫什麼兒少相關條例,就是說這個月竊車破了幾件,什麼幾件這樣,這個上面是沒寫。但是那邊有貼,小小的公布欄有貼,這個月竊車幾件,九件以上〈何:應該把他照起來〉我哪裡敢照啊,我很想照啊。

何:那這是什麼,警政署發出來的公文?還是分局自己寫?

大汗:這一定是分局自己寫的,小派出所嘛

何:你是說小派出所的局長會發一張公告說,同仁請注意,我們本月辦案的重點是竊車一定要到多少件〈大汗:然後兒少相關案件九件,一件一分〉我以為兒少的獎懲辦法現在都好像已經取消了

大汗:都不用啦,不是取消。他取消的意思是說,我該拿的獎懲我不給你,我該給的業績我不給你,這個叫取消,那都還掛在那兒,85年的獎懲條例還掛在那邊,民國85年的那個啦。〈何:喔,所以獎懲辦法其實還沒有被拿掉〉嗯,只是不用。所以我才說就像病毒一樣,他現在只是潛伏而已〈何:他想用的時候還是可以用〉怎麼講呢〈何:鋒頭過了再去用〉就好像有人去解病毒讓人少死一點,有人就把病毒存起來,免得怕以後沒有病毒可以用,病毒不是這麼延嘛?新的病毒大家去解,美國軍方就拿了一小罐,那不就永遠在那裡?你要殺它嗎?把它病毒消掉,人家軍方還不肯,只是不知道你藏在那裡,有一天會不小心爆出來,就是這樣子而已。

何:我上次一月初的時候跟你談話,現在這麼過了快半年,這半年有什麼新的發展嗎?

大汗:新的發展,也就是說兩敗俱傷之後啦〈何:你先講兩敗俱傷是什麼意思〉就是有的是被判了緩刑啊、有人膽子小,明明吃虧了不敢講,不敢告警察什麼的。就是說可能文章貼的不是他,文章不是他貼的,或者他貼的還不到那個層級,然後可能是網路分級什麼的;然後警察這邊也超越了他的偵辦手法,就是問筆錄還是移送之前的那些手法。就是現在在那邊相互的抵銷。如果你說覺得他現在暫時消聲匿跡,這是慘勝〈何:慘勝?〉很慘喔,就是說網友這邊算是勝得很慘〈何:勝了什麼?你為什麼不說慘敗而說慘勝呢,到底是勝了什麼?〉就是說,至少先壓住了,網友倒楣的人少了;然後他們這邊呢,強行移送,過就過,不過就被處分,所以雙方是慘勝啊。只是說,如果說235的變化什麼的,這要看政府高層的態度,還不到馬英九啦,應該是內政部的意思是怎麼樣、兒童局的意思是什麼,這兩個。〈何:哇,這兩個我覺得都不樂觀啊〉可是看到一些是,現在爭議很大,所以他們能暫時不辦就不辦。因為我寫啦,我說,有的網友因為對235或29的不滿意,所以才讓民進黨慘敗的,然後現在輪到你們執政了,如果你們也跟以前民進黨政府做一樣的事,你們也是超級爛政府。超級爛政府這件事情我已經寫了好幾篇了,本來是很客氣稱馬總統、劉院長,後面我就直呼名諱啦,馬英九、劉兆玄,就直呼名諱啦,因為我沒有耐心了。我說,如果再出…那就是你馬英九跟劉兆玄的責任,誰也推不了,我說我就會到處宣傳你們是爛政府,我見到人就講。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本來我寫信就沒有期望他們會有多大的反應,只是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或者是族友寫的信的關係,這個我到現在沒有辦法查證。只是說,立委的工作人員跟我講的啦,就是說我們的信是給他們很大的壓力,只能證實到這點。然後我是希望說,目前先盡量減少死傷,其它的就怎麼做吧,就是說,其他的團體、其他的學者都可以去跟他對。我到現在我還是定位在這兒啦,因為,少死一點人,我還是做到這裡為止,因為其它我沒有幫助。比如說學者跟學者之間的辯論,我不是學者;團體,我們不是團體。我只能盡量做一些〈何:拯救個人〉對啊,只能到這裡,或許多一分力是幫大家擋住一些攻擊而已,擋住他,因為有時候,想一想心裡還蠻恐懼的〈何:怕什麼?〉搞不好有人要弄我〈台語〉,〈何:像什麼?〉搞不好有一些人要陷害你,不知道。

何:你說,也是創造一個網頁空間,說是你開的,什麼的

大汗:很多吧。因為像做這種第一線的啦,該得罪的都得罪了,像警察吧,我認為藉著個案來打警察的團體並不多,好像沒有。或者直接跟警察對著這麼深的,好像跟他有深仇大恨的

何:耶,可是你知道嗎,你如果做大的話,他也比較不反控你啊

大汗:是啊,就是現在做大也是問題,像他沒有抓人或怎樣的,人數就沒有再多了,現在就好像是那種,維持在那個水準,維持在那個水位,多少人就多少人。已經兩三個月沒有再增加人了〈何:可是你現在那兩個很好的案子還在等結果啊〉是啊。我是說現在20天沒有人加入啊,沒有加入的耶,你有時候,三天前去看家族人數跟三天後一樣。現在沒有啊,只是之前的,我剛剛講的235條的幾個問題,都已經徹底反應出去了,我是想說至少會有人聽啦,有沒有做反應,他們有沒有做回應,就沒有辦法了,他們至少會聽啦。如果從大方向來跟他們拼的話,是可以,可是會死很多人。但是如果我們小的個案做太多,那大方向也就沒得做了

何:你剛剛講的那個兩個很好的案子,表示他是什麼總經理的特助,那個案子他們是貼東西、留言、還是什麼的?

大汗:那個特助的,他是貼圖的,但他沒貼。

何:那個要怎麼證明不是他?

大汗:證明不是他貼的?〈何:對〉因為那個喔,ADSL是他媽媽的名字,但是他媽媽在大陸,警察竟然叫他回來,回來也沒辦法證明是他媽媽什麼的,結果那個警察,關於他媽媽的事情,那個警察被懲處了。他自己就也很不高興〈何:為什麼被懲處?〉因為你就沒有給他錄口供,你只是叫他回來。他媽媽說不是我,就抱怨啊。然後就是這個,他當天,警察就指控他po圖的當天,他那個時間點在中午嘛〈何:所以po圖有的時間查得到的〉對啊。然後他正在開會,就是公司的董事長跟他,是公司的什麼…會,我不知道,那老闆很重要的會議。再來,那個東西他家發出來的,他是在公司上班,他家只有他老婆在待產,而且預產期就是一個月之內,所以解釋是說,一個快要生產的孕婦絕對不會開電腦,坐在前面影響自己的baby

何:他po了什麼圖?

 

大汗:他就是說是露三點的圖啊,他完全沒看過

何:這個現在打到什麼程度?

大汗:就不起訴啦,他案子不起訴,他回頭去追究他嘛。

何:所以說現在就是反告他們嘛,說警察你破壞我的名譽,你擾民

大汗:對啊。還有另外一個29條的,台北做做愛這一個,他告他的多了。這個族友我是不知道他哪裡來的,他懂得比我多,他法條找得

何:這個台北做做愛的這個人,他只有po這個訊息,…

大汗:沒有,他聊天啊。但是裡面沒有提到錢,什麼都提了,我想跟你做、怎麼做、在哪裡做

何:難怪他現在是用235在辦他

大汗:不是,這個是用29

何:用29啊,可是29是有關於性交易,我又沒有跟你談錢,怎麼會交易?

大汗:不是,什麼都談了,是沒談錢

何:不是啊,那怎麼可以把我扣到性交易?

大汗:勉強啊。如果剛才我說的這個他由235來辦的話,我才會笑死〈何:可是他們聊天露骨啊〉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後聊天就通通不要用29,用235就好了。只是說什麼都談了,就是沒有談到錢。要怎麼做,在哪裡做,做到什麼程度。所以他就拼這一條沒有對照關係,所以他過去了,那警察也打完了,他現在要,他是在獲判不起訴之前他就告了

何:所以這兩個案子現在都是不起訴,現在都在反告警察。

大汗:對。還有一個在等,一個躺在家裡睡覺,他想說那天我應該在睡覺,然後就接到妨害風化的單子〈何:說他怎樣?〉說他涉嫌妨害風化,說他po了一支影片,是關於未成年的少女在車上被強姦的一段影片,這不是他po的,他平常就是利用狐狸系統來下載A片,來自己欣賞自己看,然後,他用狐狸系統下載,自動分享出去,警方沒有追究他這一點。警方追究他,這段影片是未成年少女在車子裡被強姦,對啊,他沒去做筆錄,在他自己的案子開庭之前,他已經去告警察了。再來,最近他的案子在檢察官那裡,檢察官不知道是聽信了警察什麼的,檢察官是問他說這女的是什麼、幾歲、你是在哪裡拍攝的,就是說他變成是拍的。他在睡覺,什麼都不知道,連這個片子他看都沒看過,連那個片子的名字他也不知道,結果警察移送之後,檢察官問說這女生叫什麼、幾歲、你是在哪裡拍的、你給他多少錢什麼的。這是我聽過比較荒謬的一個案子,就是看A片的變成拍的。友告警察的這一段,然後,地檢署在移送他的簡易判決裡,多了好幾個待證事由,都還對他蠻有利的,所以現在等著地院開庭。然後呢,這個案子就,目前為止大概就這樣子,這個案子是已經傳送了快兩年了〈何:為什麼那麼久〉因為,他一直,我建議他一直不斷寫信給檢察官,說裡面有什麼什麼疑點啊,所以檢察官光是這個判決拖了半年,就是,前面都是開庭嘛,做出了判決,是今年2月簡易判決〈何:判什麼?〉沒有,沒寫刑度,就是裡面多了很多待證事由。然後地院要開庭,到現在還沒開庭。就是他自己的電腦,曾經自己跟檢察官講說,你可以把我的主機拔去,結果檢察官就把主機送到調查局去,然後有了結果回來,檢察官的簡易判決書有一段是寫到,就是,這個某某人他曾經下載了很多的A片在裡面,所以他拿這個來做連結

何:現在下載A片也是有罪?〈大汗:沒有〉你現在是要告我違反著作權嘛〈笑〉

大汗:不是,就是說,下載是沒事的,但是那個分享是有問題的,或者你下載回來以後你擺在什麼地方、什麼空間,那是有問題的,下載是沒事。那不混蛋嘛,下載沒事,其它有事。你是說,下載完到隨身碟,還是怎麼樣比較沒問題,不可能啊,對不對?因為我下載地當時,大部分隨身碟還是比較沒有在用,我下載回來就擺在某一個空間〈何:硬碟〉就算我鎖了也怎麼,就算我沒有擺硬碟,我是擺在其它我什麼PC home裡面,我有帳號密碼設定了,警方也可能偽裝成愛看的人,比方說警方偽裝成很愛看的人跟你要密碼,你給他你就完了啊,這又是一個。然後駭客,他根本不用問你他直接到了你的東西。或者我今天跟你要了密碼,我看了之後傳出去,所以現在都是一起死的東西啊,大家都一起死啊。

何:其實在電腦使用早年之後,我們就知道駭客可以偷跑到你的硬碟裡去,用你的空間去放資料,這大家很早就知道〈大汗:嗯,都知道〉這就是你說的駭客問題很重要的一環。

大汗:我這個理論是啦,不管是警察、還是法官檢察官啦,他們脫下制服他們就知道,穿上制服他們就不知道,穿上制服跟法袍他們就不知道,但是他們脫下制服跟法袍,不跟我們一樣?他們也會被駭客入侵不是嗎?但是最重要的是說,上頭的執行者,關於駭客的問題、什麼問題,這都出自於電腦。或者是一些很細膩的問題,就是我們才知道一些細膩的問題,你當頭的人不知道,廖了乙知不知道?不知道。王卓鈞知不知道?不知道。因為,現在他們不是第一線,但是他們是很重要的決策者,這兩個人不知道。但是兒童局知不知道,知道;那些追著我們打的婦女團體知不知道,他們也知道,他們有沒有穿制服全程性的不知道,他們只是好像做一些很了不起地事情,覺得自己很有道德的光環。其實我一直很想打這一塊,都是只有在那邊講的話才好聽,其實我很想寫進去,可是我很怕說會變成吵架〈何:慢慢來,你機會很多的〉我很想寫信跟他們問啦,我說你們這樣幹對你們沒有什麼好處〈何:他才不理你咧。前陣子我也有去終止童妓留話啊〉你們拿了政府白花花的銀子什麼的,就是為了做這一個。而且就算被你們冤枉了而被判緩起訴,繳了錢了,你們開會還用了他們的錢,或者幫助什麼弱勢團體也是用他們的錢,那你們就等於拿著刀子要搶超商,把我們搶了嘛,回頭你們有好處,政府也有好處給你們,你們還有好處,要我們捐給你們。我本來是說,你們這麼保護兒童青少年,你們逼警察在網路上做這麼多動作,其實你們也漏了啊,我上次也說過了,真正死在保母手上的、死在同居人手上的孩子,你們這些團體常常看到新聞,你們根本沒有想該怎麼辦,然後把這些好東西送給網友讓網友背,也沒見過哪個網友把孩子丟到麵鍋裡。沒有啦,我剛才只是說一說問題,後來我想說他們太認真了〈何:人家要有道德情操啊〉可是用錯地方了啦,我講真的耶,你看邱小妹妹的事情,邱小妹妹的人球事件,那也是他爸爸搞的啊,也不是網友搞的。你多花點時間,社會團體多花點時間在真正的家庭上面、網路以外的世界上面,會比較好,對不對?每個在保母手上死的都是說噎死的、淹死的,真的嗎?那個被爸爸打死的、被用鐵鍊鎖著的,你們都不知道。不是有鐵鍊鎖在籠子裡,鎖了二三十年有的,你們社會團體知不知道,還是怎樣?〈何:他們只對虛擬世界有興趣,因為是那個他們覺得那個他們管不到〉你說他們管不到?〈何:他們覺得〉對,真正不是虛擬的,你們有沒有管了多少?你們也管不到吧。那,除非你們真的那麼神通廣大,你們逼警察,多去找幾件這種會真實發生的東西,人家天天吵架的、然後說你躲看看真的丟下去的,其實他們也不知道啦,他們只能把帳算在我們頭上〈何:耶,你這個比較容易抓啦,那個警察要出去走來走去,每個家庭要了解〉那真的很難。所以,擋住就擋住了

 

 

關於,上一次訪談的時候,是以兒少29條為主做主要的陳訴,當時,我還沒有完全的了解到刑法235條的全貌,但是,我就是有這麼一個好處,就是我永遠都不怕沒有機會,可以了解刑法235條,因為我總是能接觸到各案.

 

兒少29條or刑法235條,我長期的接觸下來,我認為病源體或是病毒株,並不是很複雜,就是固定的那麼幾種,不會隨時的變形變種,只要研究出病毒株的本質,就可以從最原始的病源體內採取到抵抗病毒株的抗毒血清.

 

我自己觀察到的刑法235條,有幾種模式.

 

(A) 網友使用了所謂的情色網站,(例如:維克斯,伊利,咆哮小老鼠,微風論壇,TT1069..等),PO照片圖片影片,PO文字,而遭到警方鎖定.

 

(B) 網友根本就不了解FOXY的細部功能,而遭警方鎖定.

 

(C) 駭客的問題,木馬程式,蠕蟲病毒….的問題.

 

(D) 網友使用自己的私人空間,(例如:無名小站,PC HOME,天空博客,雅虎博客..等).

 

(E) 網友使用露天拍賣的成人專區的問題.

 

在刑法235條網友最直接面對的問題,大部分就是上述的這幾種,同時,也是警方鎖定的主要部份,也是我要面對的課題,(A)(B)(C)(D)(E),五種病毒株,就要使用五種不同的抗病毒株的血清.

 

立法委員有傾向或是意向,要把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合法化除罪法,要廢除有關社維法的條例,基本上是一件好事,但是,有一些疑問或是觀念的問題,我提出來給教授看看.

 

(1) 政府是真心的?!還是假意的?!

 

(2) 保守團體,道德團體,宗教團體,不會就此退縮,這一些團體,會有啥反撲動作?!

 

(3) 政府對於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的觀感到底是啥?!

 

(4) 政府會不會放任警方,用其它的相關法條,來對待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

 

(5) 在合法化除罪化之後,政府是要有情色專區?!還是可以一樓一鳳?!

 

雖然要廢除社維法,如果真的是廢除了,有了除罪化合法化,也只社維法沒有了,性工作者還是依然受到兒少法29條和刑法235條的捆綁,誰也不敢保證再未來警方會不會用兒少法29條和刑法235條來對付性工作者?!

 

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合法了除罪了之後.

 

(1) 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該怎麼宣傳或是開拓自己的業務?!路邊發名片?!路邊發DM?!或是用大幅海報?!

 

(2) 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可不可以借由電腦的公共或是個人的搏客網絡宣傳招攬自己的業務?!

 

(3) 性工作或是性工作者,如果要掛廣告招牌,尺度在哪?!裸露的程度,廣告詞可以使用的程度?!

 

我想起來了這一些問題,我都心驚膽跳,警方會部會還是用老調來抓?!老方法來抓?!來釣?!名片,招牌,DM,海報,不管是出現在市面上或是電腦裏,警方是不是還是會用青少年可能會看到的問題,或是散播,暗示,足以引誘使人犯罪,或是讓人產生厭惡感,挑起人的性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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