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伴實紀】從寧夏夜市街友A訪談實紀看遊民的汙名、代言與標籤。
文/媽媽桑
寧夏夜市的發展,牽涉到過去寧夏路的周邊發展。然而,今天意外紀錄到一位街友,姑且稱為「A」(聊太開心,忘記詢問如何稱呼…Orz)。
與A相遇起於「意外」,著實只是一個巧合 。因大汗(本聯盟理事長)常期於龍山寺與街友的相處模式即是直接與坦率,以至於我們在夜市裡尋找小吃的過程中,大汗的目光掃到某位坐在地上的朋友,便下意識地詢問:『你吃飯了嗎?』就這樣開啟了對話空間。
第一次對話(以下以原文呈現):
大汗:『你吃飯了嗎?』
A:『還沒吃,我身上沒有錢。』
大汗:『那你等我一下,我去買給你吃。』
第一次對話相當簡短,答應對方後,我們走向預定吃飯的攤位多點了一個便當,並由大汗帶過去,而我則留在位置上。
第二次對話(以下為原文呈現):
大汗因習慣與街友併坐一起,但通常視街友當下狀況而定。而這次A是坐在地上,而大汗自然坐在A旁邊,全程以台語對話,而本文為便於呈現,自動轉換為中文(在下台語文字能力爛到一個極致,原諒我)。
大汗:『來!這是你的便當。』遞出便當。
A:『感恩!謝謝!』收下便當。
大汗:『你抽菸嗎?』遞出香菸。
A並未回應,而是收下了香菸,大汗則為A點菸,並坐A旁邊繼續跟A對話著。
大汗:『你之前在哪邊工作過嗎?』
A:『最早之前在金瓜石作礦工。』
大汗:『你作礦工作多久了呢?』
A:『三年。』
大汗:『那你後面怎麼沒作了呢?』
A:『嗯…因為太累了,所以只作了三年礦工。』
大汗:『你平常有固定的落腳地嗎?』
A:『沒有。』
大汗:『那你通常都會去台北車站?還是寧夏夜市?還是西門町?還是艋舺公園?』
A:『沒有固定的地點,我都會到處跑。』
大汗:『那你的家人嗎?』
A:『我沒有雙親。』
大汗:『你有去龍山寺領過便當嗎?』
A:『沒有。因為我覺得那樣會讓我們有惰性,而且我也不喜歡有被施捨的感覺。你給我,我就要,而我也不會主動跟你要。我自己也不喜歡那些打著慈善名義發便當的團體,因為這有種上對下施捨的感覺。』
大汗:『這樣子…那我了解了,謝謝你願意跟我講話。』
就這樣結束第二次對話,大汗回到攤位的位置上。我則仔細聆聽大汗描述剛剛的對話內容,並且得知聊天過程中,許多路過的人們,見到外觀不符合社會規範的反應 - 快速走過,並且手掩住鼻子。不難想像社會對於街友的汙名與標籤是何等嚴重。
第三次對話(以下以原文呈現):
開啟第三次對話前,我與大汗去買了杯冷飲,並且走到原本A所在的地方,繼續了第三次對話。
大汗:『來,這飲料給你,天氣這麼熱,在這邊也不好受。』遞出飲料。
A不斷地說:『不用啦~剛剛已經有人給我麵包了。』
大汗:『一杯沒多少錢,天氣這麼熱,你喝一下冷飲也好。』
A收下飲料後,我則遞出一包濕紙巾,希望A留作擦汗之用,就這樣我們開始繼續對話著。
我:『剛剛聽大汗說起你的故事與想法,讓我想聆聽關於你的事情,同時也想紀錄一下,不知道是否方便?』我彎著腰靠近著他聆聽著。
A:『沒問題,你問~』
我:『你之前有作過哪些工作嗎?』
A:『之前有作過搭婚喪喜慶棚子的臨時工,但後來出事情,就是後面摔下來了,結果腿摔斷了,我就沒辦法繼續工作了。』
此時,A拉起了褲管,並示意要我們看小腿上開刀所留下的蜈蚣痕,A繼續說著。
A:『我後來也努力找了工作,我找了戲班有時候會表演福祿壽講吉祥話的臨時工,你到萬華去搞不好還會遇到我表演。』
我:『那你本身有習慣去哪些聚集場合嗎?』
A:『我沒有固定地方,我以四海為家。我會去龍山寺、西門町與寧夏夜市,也會去台北車站。總之,就是四海為家,走到哪睡到哪,我自備著睡袋。』示意要我們看著她的行李。
我:『聽大汗說,你沒有領便當的習慣,大概原因是什麼?方便告訴我嗎?』
A:『我都沒有領,連社會局在端午節發500元與粽子,我也沒有去拿。我不願意去領這些東西的原因是因為有施捨的感覺。』
我:『那你對於發便當這件事情有什麼想法嗎?』
A:『我覺得發便當這件事情會讓我們產生惰性,變成都等待那個固定發便當的時間,這樣其實很不好。』
我:『那你對於被拍照這事情有什麼看法嗎?』
A:『我知道發便當的團體或人都會說她們是為了愛心,所以邊發便當會邊拍照。我的感覺會是ㄧ種沒被當作人來看的感覺,怎麼講比較好,就是沒詢問過我,讓我沒自尊的感覺。』
我:『我可以理解,那你本身有跟社會局的社工往來嗎?』
A:『沒有,我以為你是社會局的社工。』
我:『我並不是社會局的社工,只是我是民間單位的人,本身並不具備社工師身份,而我們常期在龍山公園(指艋舺公園)、南機場與西門町探訪。這次只是單純來跟你聊聊(意思是我並非為了造冊而與A對話)。』
A:『龍山公園的社工最有名就是張X忠,聽說他被調職了。』
我:『那你對他有什麼看法嗎?』
A沒有說話,只是表現出不願意繼續談這話題的表情。
A:『我最討厭警察了!』
A突然提到這件事情,並且在訴說當下,聲音與表情都表現出憤怒的狀態。
我:『為什麼呢?』
A:『我在西門町,常常都因為觀感問題而被驅趕,但我也不想為難警察。但我會盡力跟警察爭取我的權益,當然,不能罵警察,不然我又會被以那個什麼妨礙公務處理。』
我:『嗯…我可以理解。我們那位夥伴(指大汗),因有刺青、留著長髮、容貌看起來很兇,所以也常被臨檢。我們也會盡力要警察說明臨檢原因,當然,我們也不是為難警察。』
A:『你要我走,我會走。只是需要告訴我原因,不要直接用不尊重的方式驅趕我。你告訴我原因,我會跟你說聲抱歉,並且離開。』
我:『為什麼需要說抱歉?這是社會的問題啊!』
我微微感受到那種無奈,同時因為社會汙名與標籤,讓A遭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使我倍感憤怒。
A:『沒辦法,這是需要慢慢改變的。我也因為警察驅趕,身上都會帶著身分證影本,正本在我二哥那邊。』
我:『二哥?為什麼正本會在二哥那邊?』
A:『就是新聞那樣啊。』
我:『擔心身份被盜用?』
大汗:『應該就是擔心像新聞常報導的那樣,把她們當人頭用,或是為了保險而殺害他們。』
A:『對對對….但是….』
我:『但是?怎麼了嗎?』
A:『也因為這樣子,我的補助金都被家人領走…我只能需要時去找他們拿…』
我:『唉!這也是ㄧ個問題,我們也希望改變這問題。只是我們並非當事人,無法代替你們說話,只能聽你們說,協助你們出來說話,或是我們轉達。』
A:『你們人真的很好。』
我:『時間差不多了,那我們也要離開了,你要保重喔!』
A後來跟我們說,他需要20元坐車去找家人拿錢,於是我們遞給他20元。
A:『謝謝你們,感恩啊!像我需要幫忙時,我會說,但是我不需要被施捨的對待。像你們對我好,我會記得。像其他對我不好的人,我也會記得。』
A不斷地道謝著,而我們則跟他說聲謝謝外,亦不忘離開前轉身揮手跟他示意謝謝。
就這樣結束了對話,整件事情,讓我重新看到了不同的觀點。
街友,是ㄧ個長期被代言、被消費、被利用的族群,且永遠都被烙上『髒亂』、『不務正業』等標籤,甚至是被當作愛心表現的構成要件。一個愛心彷彿沒有了被消費、被利用的族群,就成不了一個完整的愛心。我們的社會不斷地無視經濟發展下的結構問題,僅會將被社會排除的人們視為『不及格』的產物。這些人被抹去了人格、自尊、勞動等權利,而社會仍繼續無視地運作龐大的齒輪。我們再不重視這樣的結構問題,社會巨大的齒輪,早晚也會把我們給排除。
街友,是ㄧ個族群被社會正名後的稱呼。但我們詢問過他們的意見嗎?沒有。記得某次到龍山寺探訪某位朋友時,我向他問起了這件事情,而他告訴我:『遊民、流浪漢都是我們的稱呼,這沒有不好,這也是呈現我們生活樣態的ㄧ種稱呼。只是我不懂為什麼突然改叫街友,這樣並沒有特別高級啊!』。這讓我再度肯認一個名詞背後的結構問題,並非正名就能解決,有時候的正名行為,反而會是代言行為的ㄧ種。
接下來,我將會持續紀錄著他們的生命故事與想法,下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