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同志的多重困境 – 自殺通報的壓迫與荒繆

文/胡媽媽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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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網路,圖為自殺原因統計。圖片來源:http://ppt.cc/kTqCy

昨晚發生夥伴自殘後送醫後的一連串荒繆又無奈的事情,令我感到現行自殺通報制度對於精障同志的壓迫與困境。昨晚七點許,我收到了夥伴傳來的現場照片,當下立即準備了止血用品衝去夥伴家裡。而我到了現場,淡定地給了夥伴一個擁抱與慰問,隨即進行止血與詢問送醫的意願。經過了簡單包紮仍無法止血的窘境後,夥伴告訴我她願意去醫院,但前提就是不能通報他家人。因此,撥打了119後展開了一連串荒繆的事情。

第一時間:警護人員與夥伴的無奈

救護人員率先趕至樓下,接著我領著救護人員來到現場,開始進行包紮。因先前已經過簡易包紮過,所以救護人員的包紮便再度加強了止血的功用。然而,身後陸續出現了兩名警員,開始對著我盤問資料、事發原因與如何發現現場。宛如第一現場發現者是可能將他殺偽裝成自殺的大帽子扣在我的頭頂上,著實令我感到相當不愉快與質疑這樣程序的正當性。警護人員表達了無奈,基層勤務之吃重,仍得照程序來走,雖然事後警員們不斷地表達歉意,且願意尊重我與夥伴的決定,但仍感覺的到那份想幫忙我們卻面臨程序上的無奈。

醫院現場:自殺通報體現了國家掌控了生命自主權與壓迫

來到了醫院後,醫護人員依法啟動了自殺通報程序與各種詢問。首先,夥伴被送至了急診室的縫合區進行縫合。而我則開始面臨了警察與醫護人員的各種詢問。先是警察詢問發現原因、我的個人資料、與夥伴之間的關係、如何發現案發現場等等。最後告訴我,因為我是案發第一時間到場者,為了排除他殺之可能,需要我跟警員們回到夥伴租屋處進行拍攝照片與至派出所進行製作筆錄。過程中,我主張夥伴意識是清楚的,作為夥伴的我,何以有他殺之動機?又,夥伴既然意識清楚,那應該是詢問夥伴的意見,而非將發現者作為『關係人(有他殺之可能的嫌疑犯)』來詢問,且另外兩位夥伴也提出這樣的主張與拍攝他人之住所涉及侵犯他人之隱私。警員則表示,程序如此,希望我們可以加以配合,而我心裡則認為這樣的做法形同本末倒置,亦極其荒繆。

夥伴在縫合的過程中,警員則來詢問我關於案發原因,並說明他們有義務需要通報他的家人。當下,我除了說明我自己的精障同志身分外,亦告知夥伴並不願意將事情通報給家人。因為來醫院前,我答應了夥伴絕不通報他家人。畢竟他的家人就是因為夥伴的精障同志身分而讓夥伴面臨了雙重壓迫與困境,進而離開家裡。此時,我心裡則再次被割了一刀,心想:『這個政府瘋的真徹底了!當家庭沒有辦法成為支持系統時,政府為何再次將這把親權的利刃畫向滿身是傷的人!為什麼家庭拋棄了我們,而我們努力生存著,卻面臨了政府利用親權處處刁難我們各種申請,這政府將親權無限擴張著,這根本就是要我們死路一條!』心裡如此吶喊著。

接著夥伴從縫合區出來後,虛弱著躺在病床上面對著醫護人員詢問著自殺通報程序上的各種問題。而我則再次跟醫護人員說明,你們若是要通報他的家屬,則是無視於家庭帶給她的痛苦,亦無視我們這些親同家人般的夥伴與他之間的情感。最終,因為夥伴意識清楚且明白的回答說:『我拒絕通報,也拒絕衛生局派員訪視』而畫下了句點。但我心裡仍碎念著:『這樣的程序只是再次將傷痕撕裂,並要我們走上絕路罷了!如果夥伴意識不清楚,那是否得通報他家人來加速他的死亡?這樣的程序根本就是體現了親權對於精障同志的壓迫罷了。』

這過程中,警員們數次嘗試想要用自己的方式來關心夥伴,但我數度前往阻止。因為警員的方式極其不妥,如警員對夥伴說:『我年紀跟你一樣,你何必想不開呢?』、『人生還有無限希望,你又何苦呢?』等等話語,再再顯示了社會對於精障同志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的不理解與失控的正面思惟。最終,我告訴了那名警員:『謝謝妳的美意,但請讓他休息,交給我們處理,好嗎?過度的勵志話語,只是無視了他的痛苦與感受。』就這樣警員默默地走到座位上休息。

原來,我深深感受到政府不只連我們的出生死亡都要管,甚至是無視我們面臨的痛苦。只會一昧地將造成痛苦的來源 - 親權,自以為地認為是我們不可或缺的。熟不知這樣的自以為背後,隱藏著親權的擴張與壓迫。

筆錄現場:警員們的不理解與體諒。

夥伴做完自殺通報的詢問後,我便隨著警員們回夥伴租屋處拍攝現場照片與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回到租屋處時,警員們願意採納我們先前的建議 – 不驚擾其他房客、房東與這是自殘行為非自殺等建議。因此,拍攝照片一事就順利完成。接著便驅車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到了派出所後,先是所長憂心地說:『這一定要通報他家人,不然他死了怎麼辦?這一定要通知社工去訪視,不然他死了我們心裡也有道德責任。雖然你是他朋友,但家人總要有心理準備吧!』,而我則告訴所長說:『當家庭成為痛苦來源時,你覺得一個人既已決定離開那樣的環境,何以旁人需要再度將一個人扯回那恐怖的地獄呢?這樣的通報,只是加速他的死亡,並非讓他可以更加放心啊!』,所長聽見這番話後,默默地告訴我說:『唉…那我們就是照程序上報,既然他在醫院表達了拒絕通報家屬,那我們就尊重他吧!』,我聽見這番話後,默默跟所長表達謝意。

接著終於開始製作筆錄,這過程足足有了一小時之久,著實費盡心力,且製作筆錄的時間為晚上十一點。過程中,我堅持這是自殘,非自殺,亦堅持在筆錄中增加他所面臨的雙重困境。希望如實呈現,也希望自殺防治中心收到這樣的通報可以理解精障性少數的多重困境。

結論

每個人都應該擁有生命自主權,且在社會對於自殺的想像與恐懼,加深與強化了社會對於精神障礙者的正當干預與自殺的汙名與標籤。這樣的恐懼與想像忽略了行為者所面臨的困境,導致法律進行了硬性介入,忽略了專業人員可於第一時間進行的軟性空間,亦忽略了行為者的各種感受與困境。因此,這樣的通報程序與制度是否仍應存在或改善,也許是值得反思的,由衷希望。

參考資料:

1、110報案專線受理自殺案件之後續防處為何?請點我

2、新北市政府 – 自殺通報轉介流程。請點我

胡 媽媽桑

一位擁有精神障礙身份與酷兒身份的多重身分者。過去因一些狀況導致至今學業無法完成,但透過生命經驗與自學累積出獨有的ㄧ套論述。本身因精神科的殘害,身體常出現副作用,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已達10年以上。目前在酷兒盟擔任秘書長與酷兒大酒店擔任老鴇。本身隨隨便便,喜歡搞笑。但是ㄧ認真起來非常可怕。名言:來~我什麼都能談,有錢一切都好說!(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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