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請正視障礙者生命自主權陳情記者會
主辦單位: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連署出席單位: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台灣殘障希望工程協會、台灣八福無障礙生活發展協會、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台北市心生活協會、桃園自立生活協會
新聞連絡人:林君潔 0935-135-512 / 翁玉鈴 0956-183-146
前 言:
上個星期,2015年3月22日,發生了一件人倫悲劇,一名腦性麻痺者的父親,因為全家長期照顧重障兒心力交瘁,竟將自己的孩子掐死在車上,親手結束了21歲兒子的生命。這樣類似的新聞每一年都不斷地發生,今天我們將有一群腦性麻痺的障礙者及支持者將現身市政府社會局,澄清社會大眾對腦麻的誤解,說明重度障礙者自立生活在社區是可能的,並且呼籲政府重視障礙者生存與自立生活的權利,不要讓家庭扛起沈重的負擔,應研擬具體的措施,防止同樣的憾事再度發生!!
記者會內容與訴求:
一、 澄清大眾對腦性麻痺障礙者的誤解
(1)常因評估機制不良,導致醫生誤判或外觀不同造成社會大眾的刻板印象。
腦性麻痺的障礙者因為有張力,無法控制全身肌肉,會不自主地流口水,加上言語表達困難,造成旁人難以理解及對話,而容易被誤以為是智能障礙或聽覺障礙。並不是所有的腦性麻痺都合併有都智能障礙。
(2)不要污名化腦性麻痺障礙者。
腦性麻痺的障礙者常因為有語言表達的困難,有時候想要讓人聽得懂自己想要講的話,就會比較急,容易讓人誤解脾氣爆燥,或是平常事情有很多阻礙無法達成,當然會失落,心情不好。被一語帶過,解讀為脾氣爆燥,是很不公平的。
二、「照顧很辛苦」不應成為家人及障礙者放棄生命「情有可原」的理由!!
不論是腦性麻痺或其他類型的重度障礙者,自立生活是可能的!!
政府應該積極研發腦性麻痺及各類型障礙者適合的輔具(溝通輔具、輪椅、電腦等)、設計腦性麻痺障礙者求救方法/輔具、給於適當教育資源支持。並且改善無障礙空間、交通及人力支持服務不完善等問題,提昇障礙者自立生活的獨立性與可能性,減輕家人照顧的重擔。不該讓人們將「難照顧」一語帶過,成為結束寶貴生命之理由。
三、防止悲劇再度發生
這絕對不是第一個案例,但是我們希望是最後一個!!!
雖然我們有很多服務,但往往是看得到卻用不到,難以申請或是不符合實際需求。
我們要求:(1)收集障礙者及家屬的意見,了解其實際需求與服務問題。(2)加強社區服務的建制與轉銜系統:許多重障者長期在家或從學校畢業後,社區服務無法順利使用或銜接上,最後回到由家人扛起所有重擔,應加強社區服務的建制及轉銜,才不會有斷軌的現象。(3)加強交通無障礙、環境無障礙、提高輔具取得可及性,增加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可能性(4)檢討並放寬規定,依障礙者各別需求提供服務,以個人助理服務為例,許多障礙者需要高度人力服務,但礙於規定無法將服務滿足在需要的人身上,或是評估工具不良,使得其他障別的障礙者難以申請,造成每年退款給中央,無法將經費妥善利用。另外,居家服務應依障礙者實際需要的時間、內容去提供,並可能跨區派遣服務,而不要各自為陣。
在此,我們希望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具體措施,一同積極面對障礙者自立生活於社區之需求與權利,整合並有效運用資源,不要讓這樣的人倫悲劇再次發生,以符合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第十九條之精神。
(註:第十九條「本公約締約各國確認,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以及與其他人同等的選擇,應當採取有效和適當的措施,以便於身心障礙者充分享有這項權利,充分融合參與社區,包括確保:(一)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選擇居住地點,選擇在那裡及與那些人一起生活,而不是被迫按特定的居住安排來生活。(二)身心障礙者獲得各種居家、住所和其他社區支持服務,包括必要的個人支持,協助他們在社區生活和融合社區,避免與社區隔絕或隔離。(三)身心障礙者可以在平等基礎上享用為大眾提供的社區服務和設施,且這些服務和設施符合他們的需要。)